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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雲林縣現有巷道申請改道或廢止辦法第九條及第十三條」修正條文,業經本府105年7月21日府行法一字1052902888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7/21
發文日期:2016/7/21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1052902888B號
主旨:「雲林縣現有巷道申請改道或廢止辦法第九條及第十三條」修正條文,業經本府105年7月21日府行法一字1052902888A號令發布,檢送上開辦法修正條文乙份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雲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另請本府城鄉發展處於發布後,依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,分別函報內政部備查及雲林縣議會查照,並將備查及查照情形副知本府行政處。
正本:本府各單位、本府所屬一級機關、本府所屬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文書科(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法制科
附件:
  • 雲林縣現有巷道申請改道或廢止辦法
  • 雲林縣現有巷道申請改道或廢止辦法第九條及第十三條